欧盟商标是指根据 CTMR (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 OHIM (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 25 国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欧盟商标注册概述
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 25 个成员国。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 OHIM 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而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
优点:
一次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视为在 25 国使用,商标发生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 25 国发生效力;注册费用较低,无论注册、续展等均比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便宜得多。
缺点:
由于25 成员国使用不同的语言,在商标的含义或读音上可能会造成近似,而 25 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共欧盟商标申请日,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欧盟 25 个成员国包括:
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 、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及斯洛文尼亚。

欧共体商标注册流程
1、商标设计
(1) 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 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
(3) 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提交申请
提交所需要的资料有:《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资格复印件/注册申请费用。
3、受理通知
OHIM收到注册申请后,会检查资料是否齐全费用是否交齐。然后给予申请编号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三个月。
4、商标查询
一旦申请编号产生,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会草拟出关于欧共体在先商标的查询报告。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一些成员国基于本身的利益会给出一份查询结果报告,不过有一个强制的时间限制,各成员国必须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最后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会把这些报告连同本局报告寄给申请人参考。
5、审查
审查员将会审核该商标是否允许作为共同体被注册。
6、登宪公告
如无在先商标也符合商标注册法规,该商标申请将被公告。公告语言为欧共体的官方语言。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7、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